宁波市参展补贴概要:
1、出境展境外重点展会
通过我市组展单位参加线下境外重点展会且人员出境的,展位费按不高于90%扶持,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3万元。
2、代参展境外自办类
展位费按不高于80%扶持,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2.5万元。
3、代参展境外重点类
--代参展境外重点类新兴市场: 新兴市场展位费按不高于70%扶持,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2万元;
--代参展境外重点类传统市场:传统市场展位费按不高于60%扶持,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1.5万元。
4、其他渠道境外重点类展会(代参展无补助):展位费按不高于50%扶持,且单个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1万元。
5、境外一般类展会(代参展无补助):展位费按不高于50%扶持,且单个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1万元。
6、境内重点展:展位费按不高于50%扶持,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0.8万元。
7、线上重点展:对每家企业每平台最高给予总费用50%的补助,每场最高不超过0.5万元,全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。
8、其他线上展会:
--以年费方式参加第三方平台线上展览:每家每平台支持不超过总费用的50%%,目最高不超过5000元。
--以临展方式参加第三方平台线上展览:每家每平台支持不超过总费用的50%,且每场最高不超过2500元,每平台最多支持两场临展。
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重磅政策
支持外贸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抢订单,对参加宁波市商务系统境外重点展会目录内展会的外贸企业,给予每个出境参展人员实际支出费用全额补助,单人单次最高不超过50000元;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补助2名人员,每家企业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宁波市商务人员出境有奖励
1、对我市2021 年进出口总额在600 万元至6000 万元人民币的外贸企业派遣业务人员赴境外开展商务活动给予奖励,每派遣一人次奖励2 万元(赴港澳地区奖励0.5 万元),每家企业最高6万元。【执行期为2022 年11 月1 日-12 月31 日】
2、对我市2021 年进出口总额超过6000 万元人民币的重点外贸企业派遣业务人员赴境外开展商务洽谈、参加展会、建设海外营销网络等给予奖励,每派遣一人次奖励2 万元(2022 年11 月1日后赴港澳地区奖励0.5 万元),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 万元。【执行期为2022 年6 月21 日-12 月31 日】